今天早上煮酒酿年糕的时候因为不确定是否需要放糖,就给妈打了个电话。结果惊闻老爸已经把我的那间房间出租给了他单位的同事,人家本周六就要搬进去了!我赶紧放下酒酿、年糕和鸡蛋,跑到客厅里给爸爸打了一个漫长的电话,就差没有声泪俱下地诉说这间房间为我保留的重要性。
我先说我12月要回去。爸问我之前怎么不说要回去?回去几天?我说三四天。他又问,难道就因为我要回去三四天就给我常年空着这间房间?他觉得这是种浪费。可是我回家就算一个晚上要睡客厅心里都会很难受啊。我又不能让他老人家睡地板!
我说现在在北京和以前在香港不一样了,我会经常回去。但爸其实也不指望我回去,觉得路费是浪费。早先爸爸曾经提议租一间房间出去,当时我在香港觉得是个好主意,但现在我不觉得了。我是否有权利要求保留这间闲置的房间呢?
我说,这间房间里都是我的东西啊!爸说,不就是些书么?可是我怎么能控制别人对我的书怎样呢?而且哪里只是书的问题,还有墙上的画,摄影,拼贴,玻璃上粘贴的图形,书橱里堆放的小东西,玻璃下面压的明信片,等等等等,这些都已经变成我的一个部分了——用个恶心点的词语就是“隐私”。怎么突然说有人要住进去就住进去了呢?好像突然自己的过去被一个陌生人给睡了一样。我讨厌被陌生人揣测。
我说,别人住进去也不会开心的。我的气息弥漫在整个房间,她是和这个环境格格不入的。好吧,我承认我更担心的是,长此以往,我对我房间的影响会渐渐被她的影响取代,这间房间就不再是我的房间,我不就等于退出这个家庭了么?我的东西被她使用,那还是我的东西么?我的东西被她抚摸到一定次数,那还属于我么?除非他们把我过去十年在这间房间的痕迹全部清除,就留下中性的家具。
以前看欧洲电影里面一个很常见的情景就是一个中年人回到父母家,他们还为他的房间保留了他小时候的所有摆设和家具,他走进房间以后,他妈慢慢进来说:“自从你走以后,我们什么都没动过。”我爸不仅热衷给我整理东西,现在还要把我的房间租掉。上海这个地方本已变换无情,这下子我就算回到家里,都无可凭吊了。
爸一定是嫌我老不在家,生气了。这件事情已经不在我的控制之内,我也不想让他为难。或许这是我从小就不懂得和人分享的下场。或许我到现在没有明白究竟什么东西构成了我,什么东西是不能分割的我。我今天以为这间房间是我,但或许有一天回头看,发现它连我的过去都不是。物质就是物质。那我到底是什么呢?骨头,脂肪和皮么?
我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人无法拥有任何东西。
别怕,妞儿。该给自己买一只提箱了。
Comment by Shell — November 20, 2007 @ 1:35 pm
没啥,外物而已
Comment by ji — November 20, 2007 @ 2:20 pm
房间犹如此,你千万别养宠物。否则TA的离去会让你难过的更久。^_^
付出了感情,代价就是失去或者有失去的风险时那种纠结的无奈惋惜、怅然…
面对这个浅显的道理有的人选择忘情–也就是说不对任何除了自己之外的人或者物动感情,举个例子吧,李敖,他肯定是被折磨的多了,于是决定忘情,而且修炼成功。
有的人选择一次又一次的缅怀、受到伤害,仍毫不犹豫的付出感情–哪怕是对一处临时居住的房间或者是偶尔于街头见到的流浪猫狗,甚至把全人类的苦难都加在自己心灵上去煎熬。
以上是两种极端。
上个月我把我的笔记本电脑送人,才用了不到两年,它被带走时我也难过了好一会儿,依依不舍的,平时也挺讨厌它的,可一旦要送人了马上难过起来,开始回忆起它的好。
太上忘情,凡人不能,因此有了许多烦恼和许多忘情之人所不能体会的快乐
Comment by magic — November 20, 2007 @ 4:21 pm
最新消息是我说服了我爸,他答应只是让房客暂时居住在我家。不过我突然发现我想讨好我爸妈了,否则我完全可能失宠……
Comment by rhyme — November 20, 2007 @ 8:35 pm
同志们,现在恐怕已经到了需要生出第三代来关怀和慰籍他们老人家的时候了。我们这个年龄,很多家庭问题都是因为没有了生活重心造成的吧。
Comment by rhyme — November 20, 2007 @ 8:37 pm
有道理^_^.
暂住也是住,也会动到你的东西的,继续努力做说服工作
Comment by magic — November 21, 2007 @ 9:21 am
喲~ 怎麽這樣?!從小長大的房間不能讓陌生人住啊。一定要説服他們,嚇唬一下,說真要租給別人那你就不回家了。
Comment by PL — November 22, 2007 @ 10:58 am
这个^
假如是发生在偶身上,偶会说,偶会给租金的.别担心.
Comment by Daisy — November 22, 2007 @ 4:12 pm
这些都说过了,但是我就算给租金,也给不了他们一个能聊天解闷的人。
Comment by rhyme — November 22, 2007 @ 5:47 pm
作为房客付了租金还要负责聊天解闷是不是有点惨
Comment by shyi — November 23, 2007 @ 4:29 pm
许久没上来,怎么一上来都是辛酸的控诉!
Rhyme,我也很累。我希望自己只要一只大箱子就够了,就像在英国的时候那样,从一个城到另一个镇,说走就走说留就留。
无所啦,租出去是个好主意,反正你过去的气息跟现在肯定不一样了,留着,也不再属于你了。让爸妈小心安全倒是。
Comment by lyann — November 24, 2007 @ 5:59 pm
今天在地摊上看到一幅张爱玲旧居的插图,是她在香港寄居于挚友宋氏夫妇的一间屋子。这屋子现在被改成间厕所,马桶的位置是早年爱玲的书桌,书桌是由缝纫机变成的,她的几个剧本就是在上头作的。
我们早年的占据总是要腾出空来的。我们的占据,无非是掐在上一个过去与下一个过去之间的某一个过去。
Comment by Shell — November 25, 2007 @ 9:55 pm
哈哈。我小时候还真去过几个女生的卧室,倍儿舒服!什么文学诗歌都是那时候种下的种子。你的房客说不定因此获得了种子。别担心!
Comment by David Lu — January 12, 2008 @ 7:34 pm
我养了一只乌龟,看是乌龟的时间长还是你找到Mr. Right的时间长,或者是互联网在中国的寿命长。
Comment by David Lu — January 13, 2008 @ 1:40 am
有一天有一个花鸟市场的老头递给我两只乌龟,说这种动物特别有趣。一边说一边把它的头弄出来,又弄进去。我觉得喜欢。可能因为它们慢。
Comment by rhyme — January 13, 2008 @ 1:54 am
工作,赚钱,出海,找贝壳。一只乌龟把这作为它的使命和destiny。
Comment by David Lu — January 14, 2008 @ 8:04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