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Rhyme

October 6, 2008

玫瑰骑士

Filed under: 这里 — rhyme @ 1:06 am

理查·施特劳斯的歌剧《玫瑰骑士》(Der Rosenkavalier)被阵容浩大的德意志歌剧院带到保利剧院,有幸得以现场欣赏。

上次看歌剧已经是两年多前的夏天在德累斯顿的Semperoper(有译作森珀歌剧院)。当时被同住青年旅馆一间房间、拿了奖学金来德国考察歌剧的美国女孩邀去看了一出威尔第的《福斯塔夫》(Falstaff),坐在最后一排能看到蓝色布面制作出来的奇异效果,布景非常新颖,但却非常疲倦,只记得喜剧的气氛,却完全进入不了。我在她边上瞌睡连连,当时怀疑自己真是找不到和歌剧产生关系的方法了。

巧合的是,《玫瑰骑士》1911年的首演就是在当年的Semperoper,而且大获成功。我想起来,那年回香港在当时的博客里写到德累斯顿的时候,还在末尾提到“理查·施特劳斯的歌剧在废墟后的德累斯顿Semperoper里再次想起”之类的话,没想到若干年后会以这样的方式和他的作品相遇,和Semperoper重逢。

《玫瑰骑士》故事讲述的是17岁的单身伯爵是元帅夫人的情人(第一幕表现了他们如何缠绵悱恻,感情真挚),但他又被元帅夫人派去担任她堂兄男爵的玫瑰骑士,为他传递订婚的银色玫瑰给一位新兴贵族的小姐,却又爱上了这位小姐,并通过计谋戳穿了男爵的好色本性,并同新贵族的小姐结合。

虽然故事遥想的是18世纪的维也纳,而且前两幕结束的时候我以为已经完全能预计到第三幕的故事发展,但理查的音乐配上耐人寻味的歌词令最后一幕刻骨铭心。当年轻的骑士在元帅夫人和年轻小姐之间徘徊时,三个人各自诉说着自己的惆怅。骑士难以辜负尊贵而善良的元帅夫人的感情,但却分明已经移情别恋;年轻小姐的自尊心使得她无法欣然接受元帅夫人的成全;而元帅夫人则以高贵而诚恳的言辞帮助两人走到一起,自己则选择退出。

正如元帅夫人早在第一幕结尾时就悲哀地咏叹过,而完全没有为年轻骑士所理解的那样:不是今天,就是明天,总有一天,人的感情总会变化,韶华总会逝去,她也定会衰老。她在享有一个年轻人最炽热感情的时候,非常清醒地意识到青年人感情的致命弱点,意识到感情和时间对抗中永久的脆弱。在她这样的洞见和冷静之下,年轻英俊的骑士不得不被她的决定所折服,双膝跪下。

正巧碰上诗人王家新坐在一边,他说写歌词的人(名叫Hugo von Hofmannsthal)是维也纳当时很著名的诗人、作家和词作家。虽说看歌剧主要是欣赏演唱和音乐,但这部歌剧的歌词如此耐人寻味,我每一句都看得很认真,以至于有点应接不暇。尤其是第三幕结尾处揪心的三位主人公的联唱完全不能令人释怀,喜剧元素为深邃的无奈所挟持。当元帅夫人决定退出,并带领被此前失败的订婚事件打击到崩溃的女孩父亲过来,见证两个年轻人的终身大事之时,女孩叹息道:“她把这个年轻的男人给了我,但却把他身上的一部分永远拿走了。”

剧末终了,两个年轻人自然满怀他们所相信的相爱到老的信念热恋着走下舞台,只剩元帅夫人在蓝色纱幕的背后站立良久,就像她在第一幕结束的时候那样,留下黑色剪影——突然,一个小女孩从纱幕底下钻出来,捡起之前夫人失落在台上的那块白手绢,跑回去送还给幕后的夫人,两个鲜活的剪影方才一起下台。

1 Comment »

  1. 我也是每每看歌剧就受不了要瞌睡.斯特劳斯其他的轻歌剧我倒是挺喜欢敲敲打打热热闹闹的就结束了,皆大欢喜,不死伤脑细胞.

    Comment by littlezhou — October 8, 2008 @ 4: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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