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Rhyme

August 27, 2007

in my life

Filed under: 这里 — rhyme @ 10:26 pm

这段日子我证明自己不是非写博客才行的。问我,就说“我连生活都来不及呢”。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是我之前住的地方毛胚到了没有空调,汗如雨下的夜里,呼呼喘气的电脑是不能碰的。现在住的地方有空调了,今天手忙脚乱地在隔壁房东的房间捣鼓了半天,终于又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爬上来了。可以开口了,只是不能计较有没有人听了。

这么细碎的细枝末节又有谁要知道呢?ivan前两天说:“我在积累。”不是汹涌澎湃的积累,是耐心接受的那种——好像只有在一个人的老家才能有耐心接受生活的自由。

但这个八月,我们在,别人却走了。可能每年这个时候都有人走,只是因为今年我们在这里才以为很多吧。其实每天都很多,每天也都只能这样平静。有一个去荷兰的姑娘,临走留了一个崭新的博客地址给我,好像这根棒子永远应该在那些行走中的人手中。写诗的给我发来这条短信:我到波士顿了 还睡了个大觉 这里简直就是美国恐怖片里的样子 一幢幢房子藏在树堆里 完全看不到人 真是想念上海 想念你

这就是cherie到那里的第一首诗了。

走掉的人都是浪漫的,回来的人却拔也拔不出来。不曾离开的人呢?是不是过得陶醉又安然?

昨天晚上听了一首爵士风格改唱的歌,今天wiki了一下才知道是披头士1965年一张唱片里的歌曲。两年以后在美国西岸生出了一个人,27年后这个人的葬礼上又放了这首歌。他叫Curt Cobain。

不过我还是喜欢女人唱这个歌词,就好忘记列农的利物浦,装上自己的东西,上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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